学院举办宪法理论学术报告会
11月30日下午,按照学院第三届 “宪法文化周”活动安排,学院举办宪法理论学术报告会。我院院长杨宗科博士、教授作了“我国宪法对于公安制度的规定”专题报告。法律系主任罗小芳主持报告会,全体教师和2016级治安管理专业、交通管理专业、政法干警定向培养班学员现场听取了报告,全院各区队学生通过数字录播系统收看了报告会实时直播。
杨宗科院长的报告分序言、正文和总结三个部分。序言部分梳理了宪法的基本问题,讲了什么是宪法、中国历史上产生了哪几种类型的宪法、我国宪法的结构;正文部分讲了八个方面的问题,即宪法规定公安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我国宪法史上的传统,宪法原则规定了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宪法规定了公安机关依法保障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的职责、宪法明确规定公安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宪法规定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宪法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依法组织公安部队的权限、宪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等六个制度和宪法规定的公安制度的特点、意义和价值导向,着重阐述了公安制度产生以及公安制度的宪法依据;总结部分从两个方面讲了学习宪法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对公安工作的敬畏感和神圣感;二是有利于提高对公安制度、公安学的研究水平。
杨宗科院长的报告紧扣主题、深入浅出、系统全面,使师生进一步提升了对宪法精神的理解和认识,尤其是对公安工作、公安制度的根源与宪法的依据有了更加系统的了解,激发了教师对公安学以及相关内容研究的热情,调动了学生学好法律知识,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的积极性。杨宗科院长的学术报告是学院宪法文化周精彩的一幕。
法律系供稿
学院院长杨宗科在“宪法文化周”作“我国宪法对公安制度的规定”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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