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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宗科院长受聘第四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

发布日期:2015-04-07    作者:     来源:     点击:

杨宗科院长受聘第四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

近日,省政府法律顾问组进行换届,杨宗科院长受聘省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组成员。

3月31日,第四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聘任仪式在省政府举行。在聘任仪式上,省政府副秘书长徐春华宣读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的通知》,上届顾问组羿克、单文华、李志成3位留任,新聘杨宗科、韩松、王麟、韩永安、方燕、王浩公等6位法律专家和资深律师为第四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省长娄勤俭向法律顾问组成员颁发聘书并讲话,副省长张道宏主持聘任仪式。

杨宗科院长在座谈会上表态发言,党中央从“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的高度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新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受聘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既是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今后将认真履职,敢于担当,根据全省实施追赶超越发展战略的新任务,围绕省政府重大决策和有关法律事务开展研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提出有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咨询意见,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为建设“三个陕西”作出更大贡献。

办公室

娄省长为杨宗科院长颁发聘书

杨宗科院长在座谈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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