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毕业生杨小卫在执勤中为保护群众以身殉职的光荣事迹传遍三秦大地,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杨小卫,男,生于1990年3月,宝鸡市陈仓区人,2012年6月毕业于我院刑事执行专业。在校期间,学习认真,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积极要求进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2012年5月,经过层层选拔,被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陈仓区交警大队聘用为交通协管员。在工作中,杨小卫不畏艰苦,严格执法、文明执勤、勇于奉献、热情服务,参加工作当年就被评为优秀交通协管员。
2013年2月23日晚8时10分许,按照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陈仓区交警大队指令,该大队交通协管员杨小卫在宝鸡市陈仓区麟留线(虢镇北坡)“2013.2.23”交通事故现场执行维护现场秩序、疏导滞留车辆任务。在与民警白高林、蔡伟春、郝林琦及部分群众一同帮助推移拉运水果的三轮摩托车时,杨小卫发现有一中型货车从坡上冲下,随即大声呼喊“快跑,车冲下来了”,提醒旁边的群众和民警,并用力将身旁一同推车的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推向一旁。由于失控车辆车速太快,致杨小卫同三轮摩托车迎面碰撞,杨小卫当场殉职。
杨小卫牺牲后,各界媒体对他的感人事迹作了长篇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我院广大师生十分悲痛,我院党委副书记王明理带领有关院系、部门负责人,代表全院师生赶到宝鸡吊唁慰问。我院师生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杨小卫忠于职守、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和感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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